餐具出租產品租金請見本官網餐具出租產品網頁,以下是租借注意事項:
1.產品為租用,將於活動結束後回收;租用本產品需付押金30%(整筆訂單最少$500),於租用結束點收無誤後退回。
另外,押金支付僅接受匯款方式,恕不提供現金交易;但押金退款可於回收當日退現金 或 匯款方式退款。
2.產品租金是以24小時計費,逾時將收取加租費用。加租費用第一天為租金之30%,第二天起為租金之20%。
3.訂單未於送貨日前三天完成確認,恕不提供清潔服務
4.餐具出租不提供擺設服務,請自行擺放於餐檯及盛裝餐點 (精緻外燴除外)
5.租用期間倘有損毀或遺失狀況,本商品每組需另支付賠償費用(金額請見各項產品資訊)。
6.餐具出租運送及回收運費,等同本公司所有服務,詳細運費收取及免運標準,請見《 外送地區及運費說明 》,
但消費低於$2500僅提供自取自還服務,恕不提供加價運費外送服務,敬請見諒!
7.請勿在租借餐具表面黏貼膠帶,餐具回收若有無法清洗之汙損(如殘膠、掉漆),將收取該產品賠償金之三成費用作為清潔費。